认定工作方案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师德高尚、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吸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评审依据

(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41号)

(二)《广东轻工职业学院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二、评审对象

    2018年至今已被聘为我校兼职教师一年以上,每个专业推荐2人以上。

三、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按照公开申报、二级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和上报省厅认定等程序进行。

(一)第一阶段:申报阶段

二级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填写认定报告,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第二阶段:二级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参与校级评审。

(三)第三阶段:专家评审阶段

评审专家组审阅《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认定报告》,查阅提供的佐证材料,提出认定意见。

(四)第四阶段:公示阶段

人力资源部对评审专家组提出的认定意见进行复核,将推荐人员于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五)第五阶段:上报认定阶段

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学校将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审核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