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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环境与安全

实验中心环境与安全

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学校制定了三个安全管理文件:

《天津工业大学危险品与化学品管理规范-常用化学试剂的安全存放及分类》(津工大[2015]235号)

《天津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办法》(津工大[2015]237号)

《天津工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津工大[2016]176

2016年,中心进行了为期一年的安全检查与整改工作,作为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中心打破专业之间独立运行的实验教学管理机制,由中心统一整合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三个专业教学资源,实现实验室统一开放,设备的统一购买与维护、化学药品统一管理与报废回收,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学校建立了独立的危化品管理网站,采取认证采购与运输、网上与网下同步入库、使用记录登记管理,集中报废等制度。对易制爆与易制毒药品进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退”、“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尤其是对危化品实行精确管理制度,每一瓶化学药品所在的实验室、储存柜、层、列都必须在网站中详细登记;对于每一瓶化学药品的用量、库存量、存储上限、使用人、使用日期要明确记录,并与纸质记录保持一致。

中心目前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与日常安全巡查制度,除单独开设《实验室安全导论》课程外,学校设立了实验室安全考试网站,所有预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通过安全测试,且参加中心每年举行的两次消防安全讲座并通过消防演习方可拿到准入证。

为确保安全制度规范有效运行,中心设立了任课老师、实验室主管教师、中心主任的教学运行安全监督机制。任课教师承担课程的安全运行,实验室主管教师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巡查与危化品采购管理,中心主任承担中心全部实验室与课程的安全责任与巡查。确立了“实验安全的教师主体责任”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将上报学院提出整改意见,并暂停实验室使用;对于教学事故、安全事故,将取消主要责任人当年评奖、评优与职称晋升资格。

为使中心教学环境与安全管理达到《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与《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的要求,2018年学校投入100万元用于中心实验环境与安全改造,对实验室的功能与布局进行了优化改造,并解决了报废设备占用空间问题,使整体空间与布局更为合理。购买了25套化学药品安全柜、加装了自动报警、除静电装置、洗眼器、水淋洗装置等设备,并对电路实行了安全改造,整体环境与安全进一步提升。